前幾天跟總編聊到,我真的很想低調生活,我的個人專頁是因為出書要求才改成本名,所以第三刷是否就不要用我這個FB專頁了,總編說~不不不 #小設計公司的生存之道 還是賣你的個人品牌,我說那麼改成我的 #陳鶴元的白色菲林 可以嗎?她說這倒是可以思考!然後前幾天的“盜圖事件”更讓我加深我對於這個想法的堅決,因為已經發生好幾次了,我始終認為,#行銷我的設計比個人更重要 ,但 Tom Dxion 說過一句話“有時把個人跟公司品牌分離是很難的一件事。”是的 – 就算賈伯斯離世,蘋果努力走出品牌價值,可是仍脫離不了,蘋果跟賈伯斯對等號關係。但我沒上述兩位那麼紅,也沒那麼有價值,我比較喜歡一步一腳印,比方很多設計公司為了急於接案,大部分都把費用花在 SEM了,但我寧願用 SEO 慢慢生成。(即代表我的圖文都要自己努力產出)~我絕對不是“你是上過節目的誰誰誰~”先說了~我並不是想要說誰的做法對或錯,但花大筆的行銷預算,終歸價格還是反應在裝修戶身上,怕案量少應付不了公司管銷,但案量太多,公司消化與管理能力又是一個問題。今天某某空間又告知我,“那個上五億豪宅業主專門跑到我們公司宣傳的名設計師”,陳總監你要不要考慮我們的方案,因為你就是這個等級的設計師。不說其他,就台北市快2000多家的設計公司,其競爭的可怕,可想而知,所以“懂行銷”的設計公司,當使出吃奶力氣也要說自己公司有多好,、得過多少獎,可以給你多少“幸福。”這不是正比的,2009 XX空間就已經不斷跟我推銷了,到現在2022年了,還是在跟我推銷“幸褔”,我說看過我過往紀錄沒、看過我FB對你們的評價沒,最重要的知道我出版了書沒~沒有。你們既然沒關心我公司發展,但還是一直不斷的跟我推銷花費行銷費的好處,接豪宅、做大設計或真的行銷可以獲得更大好處。是的~我沒看出來,我瞎了~但心不瞎,群眾口味會變、心態及網路資源,最最最重要的是市場現況問題,這些都不是行銷能解決的事情,說穿了~你根本實力、基礎價值,還有最重要的是 #人脈的縱深,光靠包裝、就只是包裝,一個歌手能不能唱歌,看的是清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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